五洋建設、*ST百特和*金亞的接連首罰和移送公安機關,背后反映的是監管層從嚴、全面監管趨勢的不變,也是對年初退市新規出臺后嚴格執行的落實。
資本市場中涉及財務造假的主體,正遭到來自證監會等監管部門的嚴厲打擊。
7月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證監會近日決定對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五洋建設”)欺詐發行債券和20名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等決定。
五洋建設因此成為首家因債券欺詐發行而領到罰單的企業,但并非近日首家因此而登上頭條的企業。近半個月來,*金亞(300028.SZ)和*ST百特(002323.SZ)兩家上市公司,先后因財務造假行為被移送至公安機關,距離強制退市也僅一步之遙。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層對涉事主體采取的嚴厲打擊,背后體現的是對財務造假這一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這一方面透露出依法、從嚴、全面監管政策的落實,另一方面則從一定程度反映了退市制度常態化的趨勢。
財務造假“零容忍”
7月6日的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中,常德鵬表示證監會將對五洋建設責令改正并處以414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罰款合計254萬元,對直接負責責任人員終身市場禁入。
同時,常德鵬強調,以上主體涉嫌刑事犯罪的,證監會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為五洋建設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如存在違法行為,證監會一經查實也將嚴肅查處。
據悉,五洋建設發行債券的中介機構,包括德邦證券和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五洋建設為順利發行公司債券,曾在2012-2014年的財務報告中,利用少計提壞賬準備、多計利潤等財務造假手段,成功于2015年8月和9月分別發行公司債券8億元和5.6億元,合計13.6億元。
然而根據此后監管部門的調查發現,2012-2014年五洋建設三年平均分配利潤不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備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條件。
此外,五洋建設在上述財報的基礎上,還成功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分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非公開發行1.3億元和2.5億元公司債券,并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等違法行為。
“(五洋建設)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惡劣,造成了所發行債券無法兌付的嚴重后果。”常德鵬表示。
這并非近日首例因財務造假受關注的處罰案例。
7月5日,證監會在其官網披露,因虛構境外工程項目、虛構國內及出口建筑材料貿易、偽造工程合同和銷售回款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合計約5.8億元,虛增利潤約2.6億元,*ST百特及相關人員涉嫌證券犯罪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天深夜,深交所則表示已正式啟動對*ST百特的強制退市機制,成為年內第二起被啟動強制退市機制的上市公司,也是首家因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而退市的上市公司。
年內第一起被啟動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即為*金亞。6月底,證監會披露因上市時涉嫌財務造假從而構成欺詐發行,對*金亞及相關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作為創業板首批28家上市企業之一,*金亞為了達到發行上市條件,通過虛構客戶、虛構業務、偽造合同、虛構回款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最終通過了IPO審核。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在*金亞被深交所啟動強制退市機制后,因欺詐發行遭到退市的上市公司目前僅欣泰退(300372.SZ)一家,其也是創業板退市第一股。
退市制度常態化
五洋建設、*ST百特和*金亞的接連重罰和扭送公安機關,背后反映的是監管層從嚴、全面監管趨勢的不變,也是對年初退市新規出臺后嚴格執行的落實。
在談及五洋建設案時,常德鵬表示,發行人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惡意欺詐投資者的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證監會也將繼續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原則,對欺詐發行等嚴重侵蝕資本市場運行根基的違法行為堅決零容忍,出重拳,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財務造假行為嚴重破壞了市場的誠信基礎,對投資者利益造成的損害難以估計,如果不對這一行為進行嚴格處罰,更受傷害的還是整個市場。”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付立春表示,如果*ST百特和*金亞最終因財務造假退市,另一層面也反映了目前A股正朝著退市制度的制度化、模式化方向前進,這是一個不小的進步。
根據今年上半年曾披露的退市新規(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了五類構成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包括IPO、借殼欺詐發行、五年內被證監會作出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等。
此外,退市新規中更提及若上市公司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連續會計年度經審計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退市標準的情況。
今年至今,已先后有退市昆機(600806.SH)、退市吉恩(600432.SH)和烯碳退(000511.SZ)三家上市公司被強制退市,其中前兩家為業績連續虧損退市,后一家則是年報被“非標”觸發退市機制。
北京一家私募高管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行為的“零容忍”,更多是出于對整個市場健康發展的考慮,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對目前出現的有關案例進行嚴懲,也有重點突破、重點打擊和以儆效尤的作用。
“總體而言,處罰和退市應該形成機制、常態化,并做好整體的預防,在監管政策上做到連續性和穩定性。”上述私募高管說,“一個市場的生命力,在于能夠不斷地優勝劣汰,因此有上市公司退市本身是正常的。合理的退市政策,能夠起到推動公司規范運作、不斷提高效益的作用,并且對經營不善以及行為不軌的公司予以嚴懲。有進也有出,才有利于市場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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